您所在的位置: 焦作武陟刘国红律师网 >成功案例
刘国红律师,现执业于河南龙源律师事务所 ,中共武陟县委法律专家库专家成员、武陟县政协委员、武陟县信访事项评议化解专家成员 、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并任武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。拥有近二十年办案经验,执业以来,办理了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刘国红律师
手机号码:13839185621
邮箱地址:13839185621@163.com
执业证号:14108200010235221
执业机构:河南龙源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河南省武陟县朝阳一路东段司法局410室
据报道,案发当天上午,赣榆区三店村村民罗先生要去高速公路南侧的农田干农活,为图方便,他直接翻越高速护网进入G25高速公路,翻越护栏后,他又连续翻越护栏和路中间特别建设的绿化隔离带,进入由西向东车行道。
当他走出隔离带继续穿行时,一辆悬挂山东牌照的小轿车开了过来,由于躲闪不及,与小轿车左前角发生了刮蹭,倒地受伤。车主牟先生因为紧急制动避让,造成车辆局部受损。当他下车后,立即拨打报警电话,并向120求助。罗先生被及时送往赣榆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。据悉,罗先生左腿腓骨骨折,头部受伤缝了8针,但并无生命危险。
根据现场勘查和当事人供述等证据分析,民警发现,牟先生驾驶机动车辆没有做出任何与此次事故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。反倒是躺在医院的罗先生,赤裸裸的违反我国交通法中关于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,直接导致了事故发生。最终,民警做出了罗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,牟先生无责任之正式责任认定。据悉,车主牟先生没有要求罗先生进行赔偿,而罗先生已经出院回家养伤。
律师说法:被车撞反倒要负全责,明显不合情理。可是我们要看到,是因为当事人横穿高速路才导致了此次事件。这次没人重伤,没车报废,而且车主也没有向始作俑者罗先生索赔,好像皆大欢喜。但下次呢?下次会不会还有这样的运气?
交警部门做出“交通事故负全责”的认定,一定是有理有据的。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